各二级院系:
中期教学检查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教学质量管理的一项常态化工作,对教学质量的提高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和促进本科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定于10-11周(11月2日-15日)开展中期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请各院系遵照执行。
一、检查目的
了解教学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梳理剖析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教学管理工作先进经验,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二、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以各二级院系自查为主,学校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组将在院系、教研室教学工作自查和听取汇报的基础上,随机检查各院系和教研室教学工作的执行情况。
三、检查时间
(一)二级院系检查与教研室自查时间:第10周;
(二)学校抽查时间:第11周。
四、检查内容
(一)教学检查
1.院系检查与教研室自查开展情况;
2.抽查教师教案、课件、教学进度等情况;
3.教学督导开展情况;
4.领导讲授思政课情况;
5.召开教学相长会及作业批改等情况;
6.教研室开展集体备课、试讲活动情况;
7.考试及试卷检查;
8.教学改革及教学效果。
(二)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大纲修订检查
1.培养方案修订情况
2.教学大纲修订及执行情况
四、检查要求
检查时,请各二级院系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及相关教学人员全程参加。通知及附件在教学管理工作群、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中心网站均可下载。
中期教学检查联系人:
张祥瑛(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中心办公室电话:28643621)
邮箱:290299824@qq.com
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大纲修订检查联系人:
饶曦 (教务处教务科电话:28643604)
邮箱:395853159@qq.com
附件:
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中期教学检查安排表
2.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中期教学检查表
3.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及执行情况表
附件下载: /Upload/160404430397.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