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任务执行情况,改进并加强教学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检查制度,将于16-17周开展后期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后期教学检查以各院(系)自查为主,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中心组织专家抽查为辅。检查组将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随机检查各院(系)或教研室教学工作的执行情况。
二、检查内容
(一)教学检查
1.各院(系)及所属教研室自查情况;
2.抽查教师教案、课件、教学进度等情况;
3.集体备课、试讲情况;
4.考务安排、考试组织及落实情况;
5.本学期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6.新教师培养情况;
7.思想政治教育专项检查;
8.教学改革及教学效果。
(二)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大纲修订检查
1.培养方案修订情况
2.教学大纲修订及执行情况
三、检查时间
1.院系自查时间:16周(2020年12月14日-18日);
2.学校抽查时间:17周(2020年12月21日-25日)。
四、检查要求
1.检查小组在各部门检查时,请各院系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及相关教学人员参加,检查组人员听取汇报并抽查相关资料。
2.请各院系务必于12月30日(周三)之前将院系教学检查总结电子版发至6176112@qq.com。
联 系 人:李婧睿
联系电话:28643622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后期教学检查日程安排表
附件2: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后期教学检查表
附件3: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及执行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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