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教育评价“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征集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线索的通知》要求,学校现面向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征集有关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的线索,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一)典型案例要紧密对接2020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部署的有关改革任务,紧扣破“五唯”,体现针对性、实效性。每个院系至少申报一个案例,每个案例需单独填写一张征集表。(见附件)
(二)教育评价改革大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针对学生的考核,也就是打破原有“唯分数”的单一评价方式,从学生德智体美劳及完成学业标准等方面出发进行评价,即通过不同的考核方式,来健全对学生的评价的相关改革措施。二是针对教师的评价,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而实施的紧扣破“五唯”的相关改革措施,例如在学校人才引进、督导评价、职称晋升、业绩考核或其他相关方面的改革措施。
(三)典型案例涉及的举措要有力、成效要明显、效果要突出,有准确的数字和详实的事例作支撑,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价值。
(四)报送材料统一命名格式为“院系(部门)名称+教育评价案例”,纸质版经院系(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3月26日前报送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中心322办公室(联系人:赵智云,联系电话:28643622),同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420905102@qq.com。
附件: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征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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