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各联合教学基地教学质量保障的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医学教育规律,以提升各联合教学基地教学质量为核心,强化教学过程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健全质量监控体系,确保人才培养规格与质量。
二、工作目标
(一)构建科学、规范、有效的各联合教学基地教学质量保障与督导体系。
(二)实现对课前准备、课堂教学、课程考核、临床实践等相关教学环节督导全覆盖。
(三)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联合教学基地教学管理规范化、精细化。
(四)提高各联合教学基地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增强学生学习效果,持续提升教学质量。
三、组织领导
成立联合教学基地教学质量督导工作领导小组(下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组长由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中心、教务处、珠海校区教学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学校医教协同综合管理处、人事处、第一临床学院、检验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医学影像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管理学院、珠海校区基础教学部、珠海校区医学影像系、珠海校区护理学系等相关部门和院系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中心。
督导专家组:以学校本科教学专家督导团为主,各二级院系督导组、学校各学科领域专家、各联合教学基地督导专家为辅,根据每学年的督导工作计划,协同开展各联合教学基地的教学督导工作。
四、主要督导内容与方式
(一) 重点督导环节
1.课堂教学
督导要点:教学内容的科学性与适宜性、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有效性、教学态度与精神面貌、课堂互动与学生参与度、教学效果与目标达成度、教案课件质量等。
督导方式:随机听课、集中听课、查阅教案课件、与授课教师交流、与学生座谈/问卷调查等。
2.临床实践
督导要点:病例选择的典型性、查房流程的规范性、教师引导与示教的启发性、学生临床思维能力的培养、医患沟通能力培养、教学互动与反馈、教学记录的完整性等。
督导方式:现场观摩、跟踪记录、与带教教师及学生座谈、查阅教学查房记录等。
3.集体备课
督导要点:备课计划与主题的明确性、备课过程的规范性、教学大纲与教材的把握、教学重点难点的分析、教学方法与资源的研讨、教学内容与进度的协调、备课记录的详实性等。
督导方式:列席集体备课会议、查阅备课记录与材料、与备课组长及教师交流等。
4.教学相长会 (或师生座谈会)
督导要点:会议组织的规范性、师生参与的广泛性、议题的针对性(如教学内容、方法、师资、管理等)、意见建议收集与反馈的及时性、问题改进措施的有效性等。
督导方式:列席会议、查阅会议记录、与教学基地负责人及师生代表交流等。
5.教学检查
督导要点:查阅教学大纲和学校的一致性,教案、课件、集体备课、考核材料的规范性,过往督导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集体座谈了解教学开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督导方式:查阅教学档案资料,与教学基地教学管理人员、一线教师开展座谈交流等。
6.开展讲座及示范性授课
结合各联合教学基地的需求,邀请学校相关领域专家针对性开展各类有关教学的讲座和示范性授课。
(二) 其他教学管理督导
1.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教学。
2.师资队伍建设。教师资质、授课资格审核,师资培训与考核,高级职称教师授课比例。
3.教学资料管理。教学档案、学生成绩、实习(见习)手册等资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
4.学生学习状况。学习风气、考勤管理、作业完成、学业辅导等。
(三)各联合教学基地需建立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组建本科教学督导组,按照学校要求,结合基地实际情况开展教学督导工作,督导内容可参考本方案内容进行。
五、督导实施步骤
(一)制定计划:每学年初,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中心根据教学安排,制定各联合教学基地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明确督导重点、时间和人员分工,报工作领导小组。
联合教学基地每学年开展督导工作的工作量要求
基地类别 |
督导听课课时量 |
督导集体备课课时量 |
参加教学相长会工作量 |
开展教学检查工作量 |
第三附属医院 |
不少于60学时或督导教师覆盖率60%以上 |
不少于24学时 |
不少于4学时 |
不少于4次 |
市内基地 |
不少于40学时 |
不少于12学时 |
不少于4学时 |
不少于2次 |
省内基地 |
不少于12学时 |
不少于8学时 |
不少于4学时 |
不少于2次 |
省外基地 |
不少于6学时 |
不少于4学时 |
不少于2学时 |
不少于1次 |
注:市内指遵义市、珠海市内;省内指贵州省、广东省内。
同时,各二级院系督导组与联合教学基地督导组于每学期期初拟定督导计划,并报工作领导小组。各二级院系督导组主要对本院系学生所在基地开展本科教学督导工作,联合教学基地督导组对本基地开展本科教学督导工作。
各相关院系应在学校教务处、医教协同综合管理处的协调下建立与各联合教学基地的沟通渠道,积极参与各基地开展的教学工作会,提供指导。原则上每个院系每学期参与各基地线上线下教学工作会议的次数不少于3次。开展讲座及示范性授课,则根据具体工作安排及联合教学基地的教学需求弹性开展。
(二)督导培训。对各联合教学基地开展督导工作前,应召开专项培训会对督导专家进行培训,明确督导标准、流程和纪律要求。
(三)现场督导。督导专家按照计划,通过现场听课、查阅资料、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督导工作,做好详细记录。
(四)反馈与总结。督导专家在督导结束后,可现场向授课教师或教学点负责人进行相关反馈,提出意见与建议,并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中心提交相关督导评价表。
(五)汇总分析。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中心定期汇总督导情况,形成阶段性或学期/学年督导报告,报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六、质量持续改进机制
(一)反馈机制:学校及时将督导结果反馈给各联合教学基地,每学期期末面向各联合教学基地召开专项教学督导反馈会。
(二)整改机制:各联合教学基地针对督导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将整改情况按期报送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中心。
(三)跟踪回访:学校将对各联合教学基地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回访督导,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督导结果运用:各联合教学基地教学督导结果将作为学校临床教学基地评估的重要依据。
七、各联合教学基地配合要求
(一)各基地需组建本科教学督导组,原则上两学年内对授课教师进行督导听课全覆盖,每学期需开展教学检查,听课记录及教学检查记录应规范存档以待查阅。
(二)各基地开展教学工作会议(如教学工作准备会、集体备课、其他教学研讨会)时,应积极邀请学校相关院系教师参加。
(三)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工作,按时提供教学日历、集体备课计划、教学相长会计划等相关资料,在接受学校督导过程中,应做好场地、人员的支持保障工作,确保督导工作顺利进行。
(四)认真对待督导反馈意见,积极落实整改工作,整改情况纳入教学检查总结并提交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中心。
(五)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内部教学质量监控机制。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学校加强对各联合教学基地教学督导工作的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二)制度保障:完善教学督导相关规章制度,使督导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三)经费保障:学校为教学督导工作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包括专家津贴、交通差旅、资料印刷等。
(四)信息沟通:建立学校与各联合教学基地之间信息沟通渠道,及时传递教学管理要求和督导信息。
遵义医科大学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中心 遵义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5年11月21日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