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稳定有序进行,进一步促进我校教风、学风建设,根据《遵义医科大学教学检查制度》,学校将于本学期第1周对各二级学院进行初期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以各学院检查、教研室自查为主,教学专家督导团通过巡视、随堂查课等方式进行抽查。
二、时间安排
2023年8月25日—9月1日。
三、检查内容
(一)检查内容
1.教学工作准备情况:检查新蒲校区的阶梯教室、多媒体、音响、卫生及二级学院实验教学准备情况;
2.学生、教师到课等情况;
3.理论课及实验课课堂教学准备情况;
对新蒲校区理论课和实验课教学情况进行听课检查,并重点对实验教学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实验室准备、教师及试剂到位、实验教学大纲、实验课安排等。
(二)注意事项
如在检查中发现教学准备或其它异常情况,应及时与相应职能管理部门联系并处理,以保证学校教学秩序正常运行。如有教学事故发生应及时调查原因,并将调查结果报学校教务处及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中心。
四、各二级学院报送材料要求与说明
(一)集体备课计划
各二级学院将本学期各教研室的集体备课计划进行汇总后,填写在集体备课计划表(附件1)后交至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中心。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中心根据各学院提交的集体备课计划表,随机安排校级督导团对各学院的集体备课进行督导。集体备课的时间、地点有变化,请务必提前告诉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中心教育研究室。
联系人:张祥瑛,电话:28643621,地点:新蒲校区行政楼318办公室。
(二)申请晋升职称听课
1.本学期申请职称听课的教师,于开学后立即提交教师晋升职称听课申请表(附件2)至所在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填写教师晋升职称听课申请汇总表(附件3)后,在开学第一周交至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中心,不接受个人单独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职称听课的教师,需满足以下条件:(1)本学期授课学时数不低于10学时,且不少于5个不同的授课内容;(2)申请正高职称的教师,必须听取理论课授课;(3)原则上不接受个人临时听课及本科教学计划外听课申请;(4)请拟晋升职称的教师附详细的教学计划,且与教务系统中的教学进度保持一致,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中心根据教师本学期所承担的所有教学内容随机安排听课;(5)如教学计划有变动,请及时告知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中心,避免错过督导听课。
3.为保证能及时、合理的根据各学院的申请名单安排校级督导专家听课,请各学院务必于2023年8月29日之前将附件1至附件3交至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中心教育研究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祥瑛,电话:28643621,地点:新蒲校区行政楼318办公室。
(三)二级学院督导计划及成绩
1.二级学院督导计划。各学院督导组本学期内须对申请职称听课的教师及学校随机抽查的教师(被抽查教师根据自愿原则自行向院系提交申请)进行督导听课,听课时间由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师的授课时间自行安排,原则上二级学院督导组听课人数不应少于4人,对申请正高职称的教师,必须听理论课。请各学院填写二级学院督导听课计划表(附件4),于2023年9月8日之前将附件4交至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中心教学数据科322办公室。
2.二级学院督导成绩。二级学院督导成绩可通过网上评价或提交纸质版材料提交,其中纸质版材料需填写二级学院督导评价反馈表(附件5),并于2023年12月22日前将二级督导材料(附件5、督导原始听课记录、督导听课次数汇总表)交至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中心教学数据科。未按时上报造成的相关后果由各学院自行承担。
联系人:赵智云,电话:28643622,地点:新蒲校区行政楼322办公室。
(四)二级学院领导及督导组听课次数汇总
请各学院填写完成二级学院领导听课次数及二级督导组听课次数汇总表(附件6),并按照教务处下发报送课时费通知的格式及要求提交二级学院督导课时费统计表,于2023年12月22日前将纸质版材料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到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中心办公室,同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6176112@qq.com。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的二级学院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李婧睿,电话:28643622 ,地点:新蒲校区行政楼322办公室。
(五)初期教学检查总结
请各学院于2023年9月8日前交电子版初期教学检查总结交到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中心办公室,同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6176112@qq.com。
五、其他事宜
其他相关未尽事宜请与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中心联系,联系人:李婧睿,电话:28643622。
附件:1.集体备课计划
2.教师晋升职称听课申请表
3.教师晋升职称听课申请汇总表模板
4.二级学院督导听课计划表
5.二级学院督导评价反馈表
6.二级学院领导听课次数及二级督导组听课次数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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